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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
关于本校学生或教职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时的措施(指导方针)

1.目的

 本指导方针为,当本校学生或教职人员(以下简称为"学生等人员")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或有感染风险时,大学为了最大限度地防止校园内感染,并适当进行课堂教学为目的所制定的。

2.关于设立对策总部

 为了达到目的,本校将设立新型冠状病毒对策总部(以下简称为"对策总部")。

(1)业务
・掌握学生等人员的感染情况等相关事项
・根据保健所等的建议,实施预防感染的措施。
・实施适当的课堂教学
・处理国家、县政府、保健所、新闻机关的相关业务
・其他必要相关措施

 (2)组织
・总部长:理事长
・总部人员:校长,副校长,学部长,附属图书馆馆长,研究科长,专攻长,学科长,大学事务局长,西博尔德校舍事务局长,学生支援部长,其他理事长所认可人员
・观察员:总务课长,企划广报课长,总务企划课长,学生支援课长
・事务局:总务(企划)课

3.关于学生等人员感染时采取的基本措施

(1)学生等人员感染时

① 将召开对策总部会议,共享必要的信息,并决定大学采取的措施。
〔最初报告的受理人→教职人员的情况:总务(企划)课长→对策总部人员〕
 学生的情况:学生支援课长

② 该当学生等人员将被停课(若是教职人员则停工),直至传染病痊愈。

③ 如果该当学生等人员在发病前或发病后进入大学校内,大学(仅限相关校舍)将临时封校1至2天。
之后对于大学的封校等对策将向保健所咨询后妥善处理。
此外,关于大学封校期间的课程,学校将实施不受大学封校影响的远程教学(包括已当面教学切换为远程教学的课程)。
※如果该当学生等人员发病前后没有进入大学校内,将不采取特殊措施。

④ 如果该当学生等人员发病前后进入大学校内,对于行政检测不符合PCR检测条件的学生(未达到密切接触等一定接触程度的人员),学校经向保健中心咨询后,确定是否需要进行PCR检测。

(2)当学生等人员为密切接触者时
① 将召开对策总部会议,共享必要的信息,并决定大学采取的措施。
〔最初报告的受理人→教职人员的情况:总务(企划)课长→对策总部人员〕
学生的情况:学生支援课长

② 该当学生等人员自最后与感染者密切接触之日起,停学(若是教职人员则停工)2周,待医疗卫生人员确认无感染风险后,取消停学(停工)。

③ 如果该当学生等人员与感染者密切接触后进入大学校内,学校将向保健中心咨询,必要时,学校(仅限相关校舍)将实施一定期间封校或取消部分课程的措施。
此外,关于大学封校期间的课程,学校将实施不受大学封校影响的远程教学(包括已当面教学切换为远程教学的课程)。
※如果密切接触者没有进入大学内,将不采取特殊措施。

(3)如果学生等人员(本人)有发烧等症状,或与感染者(密切接触者)接触过时,在医疗卫生人员的指导下,需接受PCR检测时(第(2)项中的密切接触者除外)。
① 包括PCR检测结果在内的信息将在对策总部人员间共享。
※信息将通过电子邮件共享,无需召开对策总部会议。
〔最初报告的受理人→教职人员的情况:总务(企划)课长→对策总部人员〕
 学生的情况:学生支援课长

② 对于该当学生等人员,检测结果确认为阴性为止将被停课(若是教职人员则停工)。

4.关于向有关组织报告及公开

 (1) 学生感染时是学生支援课,教职人员感染时是总务(企划)课,与本人进行必要的联系并与保健所协商后,将其内容上报给对策总部。

此外,关于发现感染者的报告等,同样由学生支援课或总务(企划)课负责。
・根据学校保健安全法第18条的规定,停课或休学需联系保健所
・向文部科学省报告感染者的发生情况
・向县所管课(学事振兴课)报告
・告知教职人员(对策总部部员以外)
・告知学生

(2)公开
学生等人员出现感染者时,大学将与县所管课,校舍所在市(町),保健所等协商后,尽快在学校网站上公布。
此外,必要时大学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的措施。
从尊重感染者及其家属的人权和保护其个人信息的角度出发,对个人信息的处理应谨慎,以不至于导致感染学生等人员的身份被识别。

 《公开事项》
1.感染者的情况
①年龄(例;20多岁) ②性别 ③居住地 ④职业 ⑤国籍
⑤ 行为记录⑦现在的症状
2.发现感染的情况
3.密切接触者的(发生)情况
4.防止感染蔓延的措施
5.为了尊重人权和保护个人信息,我们将不公开个人信息。
请谅解。
 ※必要时将持续公开。

5.其他

 ・大学封校时,封校期间的上班者为最低需要人数的事务局职员等。
因此,封校期间举行的对策总部会议将以远程方式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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